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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型驱逐舰的要求
然而,即使建造了“峰风型”和“枞型”,仍然未能达到日本海军所设想的“理想驱逐舰”,并且在整备这些舰艇的时期,关于“理想驱逐舰”的研究仍在持续进行。在此过程中,1919年,海军教育本部提出了以下下意见:“以往普遍认为高速的一等驱逐舰利于昼战,小型的二等驱逐舰利于夜战……,但与之前的预想相反,可舰艇被发现的距离差异主要受烟囱排烟浓淡的影响,因此采用专烧重油的一等驱逐舰实施夜间袭击最为容易。因此,且其在航速与鱼雷武装方面均具优势,因而更有利于攻击行动的展开。故而在未来驱逐舰的整备中,应优先强调航速、耐波性及武器装备性能,即便因此导致舰体尺寸增加,亦应选择性能更为优越的大型化舰型。从射击战术角度出发,夜战宜以六具鱼雷发射管为标准配置,昼战则应达到九具。”
进而到第二年,军令部进一步提出要求:“为应对假想敌主力舰水下防御能力的增强,今后建造的驱逐舰应尽快换装炸药量超过300千克的53.3厘米鱼雷,并提升鱼雷航速以提高命中概率的610毫米鱼雷。同时,为使舰艇实际航速更接近设计指标,需推进舰体大型化,采用约1600吨级舰型。中型驱逐舰性能不足,应借舰型增大的时机将中型舰过渡至大型舰,一线作战部队应全部由大型驱逐舰构成。” 上述要求随时间推移逐渐具体化,并朝着拥有更强大性能指标的方向变化。
六、理想驱逐舰,特型的登场
1923年随着《华盛顿海军条约》的签订和生效,日本主力舰队难以在正面抗衡美国海军。为应对此状况,在新的对美作战构想“渐减作战”中,作为在前一天夜战中渐减敌主力的核心兵力,不受该条约限制的辅助舰艇——巡洋舰和驱逐舰兵力受到重视,这加速了“理想驱逐舰”的整备工作。
在此之前的1922年10月10日,即华盛顿海军裁军会议期间,由军令部主持召开的驱逐舰相关会议上决定,对对于专职鱼雷袭击的驱逐舰,考虑到需与敌主力警戒部队交战等情况,强烈主张提升单舰作战性能。最终确定的要求是:航速40节,鱼雷武装为610毫米鱼雷发射管6管以上,主炮为120毫米联装炮2座(4门。但若敌方搭载127毫米炮,则在不影响航速的前提下应搭载127毫米炮)。此外,还要求其拥有比现有驱逐舰更良好的耐波性、坚固的船体与轮机,并尽可能在满足要求排水量的前提下实现小型化(关于这一时期“理想驱逐舰”的研究,从“平贺让档案”中图纸可以确认,在此新型驱逐舰的研讨中,研究过回归早期英式驱逐舰设计风格的1500吨型和2200吨型等方案,)。
然而,在1924年开始的辅助舰艇制造费修订计划中,由于军令部将采用理想舰型定为下一期军备计划(“平贺让档案”中留存的、标有“废案”的搭载140毫米米炮2门和610毫米三联装鱼雷发射管3座的方案图纸,很可能就是这一时期的研讨方案。从此方案中可窥见,日本海军也曾考虑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德国海军以及后来的法国海军超级驱逐舰那样,在驱逐舰上搭载巡洋舰级别的火炮),在追加整备“神风型”的同时,实施了以“神风型”为基础、将鱼雷装备强化为610毫米发射管六管等改进型的建造计划。这便成为了——第二九号型驱逐舰(后来的“睦月型”:共建造12艘)。
另一方面,同样在1924年,军令部长向海军大臣提出:“单舰威力的优越性是我造舰政策的生命,尤其对于驱逐舰,为对抗美国庞大的兵力,更痛感单舰优越的必要性”,因而提出了补充36艘大型驱逐舰的计划。此时,由于于法国海军已开始建造大型驱逐舰(超级驱逐舰),美英海军有可能效仿,军令部认为必须据此计划新型驱逐舰以作应对,于是要求建造性能高于“睦月型”、排水量1900吨、具备接近'理想驱逐舰'性能的舰艇,并将其作为标准舰型。
此时军令部提出的要求是:最高航速39节(以公试条件较宽松的“睦月型”之前舰艇的标准而言,相当于要求41.5节)、610毫米三联装发射管三座(9管。鱼雷搭载量为其两倍)、续航力14节(时速约26公里)下4000海里(约7410公里)、火炮武装为130毫米炮四门以上、80毫米高射炮一门。以此为基础,一等驱逐舰的舰型变更于翌年年1925年5月获得批准。基据此设计建造的,便是堪称新型舰艇设计及建造技术结晶的特型驱逐舰(最初称第三五号型驱逐舰:1680吨、127毫米双联装炮三座、610毫米三联装鱼雷发射管三座、续航力符合上述要求、最高航速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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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型的原型。以现代化的舰型和强大的武装开创了驱逐舰的新时代,并决定了此后舰队型驱逐舰的发展方向。1680吨/118米/38节/127毫米双联装炮×3座/61毫米三联装发射管×3座。由于特型驱逐舰的建造周期较长,共计达24艘,按其建造顺序主要可分为三种亚型。继 “吹雪型”(即I型)之后,从第11艘起,舰桥得以扩大且主炮仰角显著增加,该批舰被称为II型(有时也称为“绫波型”)。最后的4艘则为III型(亦称“晓型”),其特点在于主锅炉经过改良,致使前烟囱比后烟囱更为纤细。此外,舰桥也进一步加大。所有各型在后续的改装中均因重量增加,最终导致了续航能力不足的问题。
在其具体化过程中,虽然在设计阶段的航速和火炮武装方面有所妥协,但自1926起开始建造,到1928年至1932年间,经过多次改进,完成了从I型到III型共计24艘。特型驱逐舰作为'理想驱逐舰',进行了先进的设计,包括采用即使在恶劣天气下也能使用的炮塔式舰首炮、确保具备优于轻巡洋舰的耐波性和卓越的远洋航行性能,它是当时驱逐舰中拥有最佳的炮击与鱼雷武装,兼具高速性能和远洋性能的舰艇,与当时各国的标准驱逐舰相比,其性能具有显著优势。
正如太平洋战争时期美国海军对其设计的先进性和优秀性所给予的赞誉所示:“本型堪称首型现代化舰队型驱逐舰的设计……,引领了同期全世界驱逐舰的设计潮流”,“竣工后对意大利、英国、法国乃至美国的驱逐舰设计与建造产生了影响”, 特型的大量服役,极大地提升了日本海军水雷战队的战斗力,同时,对于以日本为假想敌的美英两国海军而言,也被视为巨大的威胁。
大约到此时,与火炮射击法同样,自1913年起将概率误差理论应用于其中并积极开展研究的鱼雷射击法也趋于大成。随着特型的建造,日本水雷战队的战斗能力一举得到了提升。
鱼雷射击法的研究在1918年已大致完成,并从1919年开始在水雷战队进行昼间及夜间战斗发射训练(非试验,而是模拟实战的训练),但其完成被认为是在1926年,即大森仙太郎少佐创立'射法计划法'之时。大森式射法的特点在于,在选定标准射角时,会考虑发射后敌舰的运动变化,从而能更容易地选择能获得最大命中率的瞄准方法。。除了后来九三式鱼雷出现后,巡洋舰战队等实施的完全不同性质的远距离隐秘发射法外,此大森式射法的精髓一直沿用到太平洋战争结束。顺便提一下,当时驱逐队的瞄准距离,昼间为4公里,夜间为1.5至2公里左右,这一距离长期被作为驱逐舰实被视为驱逐舰实施鱼雷攻击的标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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